多地法院审理病死猪肉销售案

近日,多家法院分别就几起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进行了审理,涉案猪肉数量和金额巨大。其中,福建厦门一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张连泉自2010年9月始,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数量达5.9万余公斤,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2万元。

8月8日,屠宰、销售病死猪的吕江永(左一)等被告人在法庭上。臭气熏天的冷冻室、发黑的冻肉、变质的猪内脏……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一处非法生猪屠宰点的场景。近3万斤病死猪肉,就从这里源源不断流向高校食堂和人们的餐桌。令人惊奇的是,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竟然没有被一家监管部门发现,直至群众举报,才让涉及北京多个市场的病死猪肉产销链浮出水面。8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揭开了病死猪肉从屠宰点到餐桌的乱象。 (新华社/图)

近年来,病死猪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的案件频频曝光。前不久,多家法院分别就几起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依法进行了审理,涉案猪肉数量和金额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病死、染疫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但在巨大利润因素的刺激下,黑心商贩们无视法律法规,以低价非法收购病死猪,经过加工,处理后用以冷冻或腌制腊肠、腊肉,并运往各地,最终流向市场,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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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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