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战背后的律师言论边界“你们的岗位在法庭!”

8月15日,在“公众事件中律师定位与形象传播”研讨会上,李案中的律师表现,成为讨论焦点。中国政法大学许身健教授指出,有些律师似乎对利用媒体影响司法驾轻就熟、乐此不疲。重视和利用舆论已经成为很多律师办案的套路。但“言多必失”,律师在媒体面前过多的表达,很可能损害当事人形象甚至利益。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杨宝宝

值得律师思考的是:自己的所有言行,是否对得起自己的当事人所托?

2013年8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公众事件中律师定位与形象传播”研讨会上,李案中的律师表现,成为讨论焦点。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任许身健教授指出,我国律师庭外言论缺乏自我约束,有些律师似乎对利用媒体影响司法驾轻就熟、乐此不疲。

也有人对兰和表示肯定。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认为,兰和作为一名法律顾问,坚持了“不谈证据和事实”,把谈证据和事实的任务交给了梦鸽,把握得很好。律师陈有西则在微博上表达了对于兰和的理解。

高一飞介绍,即便在最担心舆论干预审判的英美法系国家都给予辩护律师发表言论的空间。在美国,“安全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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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Ash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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