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案入库:可作参考理由,不作裁判依据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要求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有利于实现“类似案件类似判决”、实现司法公正。 在本次颁布的规程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 人民法院案例库今天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