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镇雄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初步了解逾10人伤亡
-
济南职校生伤人引发正当防卫争论:一场隔栏对骂酿成的冲突
校外三人走远后,孟超向两人提议:“这种(人)咱不骂他们吗?”两人拒绝了这一提议。孟超又对李志豪说:“你骂,你骂我就跟着你骂。”李志豪同意了:“我说行,骂呗,就豁开骂。” 一位律师称:“能否认定正当防卫,监控内容是关键。要看孟超当时面临的危险程度以及现实紧迫性,他的言语挑衅不排除被认定为‘过错’,会对办案人员的心证造成影响。” 济南市公安局已对案件提级办理,成立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高新区公安分局,并邀请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 -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董事长尹同跃:恶性竞争的“价格战”伤人伤己
恶性竞争的“价格战”伤人伤己,昙花一现的销量增长之后,可能会被那些有技术、有口碑、有质量的国际品牌反超并占领市场,此前中国摩托车出口折戟,就是最好的教训。 在很多外国客户眼中,买中国汽车仅仅是作为交通工具,中国品牌在他们的心智印象里还是模糊的。 出海二十年,经验是做好四件事:坚持自律,珍惜口碑;转变思路,品牌向上;先予后取,贡献价值;开放合作,成果共享。 -
代表委员热议宠物管理:养犬伤人负刑事责任,或可大大减少恶性事件 | 快评
随着恶狗伤人事件多发,制定专门的刑法条文来应对也是可行的。这与“醉驾”“高空抛物”入罪的逻辑类似。 -
杭州警方通报宾利司机高架伤人事件:嫌疑人被刑拘
-
禁养犬只伤人,犬主必须承担责任:伤人者人也,非犬也 | 快评
一些错误认知和由此形成的错误实践,应当借由更进一步的立法与执法实践予以纠正。对于如何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议题,也可以思考制定全国性法律的必要性。最高法的此次指导案例可以说开了个好头,也为后续的立法与执法立下了标杆:伤人者人也,非犬也。 -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
唐山警方通报网传“一派出所副所长当街伤人”
-
日本“问题熊”频频伤人,人熊冲突何解?
废弃的农田和日益扩大的森林为熊提供了新的栖息地,但动物越来越近,就难免会与人类发生冲突。“一旦曾经的第一道防线——里山——被突破,熊就会开始通过公园、灌木等小片绿地闯入人口稠密的地区。” “尽管‘里山’减少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我们还是有必要在森林和人类生活区之间建立缓冲区,通过安装电网或者引入猎犬等方式,在村落周边打造一个熊难以接近的区域。” “我们可以通过DNA个体识别技术,识别出那些频繁闯入人类生活区域的‘问题熊’,对它们进行捕杀或者转移,进行事前的预防。” -
狗伤人引发热议,人宠还能和谐共处吗?
王延冬律师建议发生此类侵权行为要第一时间取证,先把证据固定下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的重点就是证据,如果前期没能充分固定证据,后期一旦侵权人反口或对事实不予认可,会给维权造成比较大的困难。取证的方式有很多,视频、录音、签署双方都认可的书面协议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监控。” “首先要知道这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个别不文明养狗人的问题。作为宠物主,我们享有饲养宠物权利的同时,要尽量不侵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