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请示新规:不得就事实认定提出 在中国的立法中,对于案件请示制度并无明文规定,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又由来已久,并已固化为法院的一种办案方式。 取消“案件请示”呼声再起 本级法院连自己的案件都做不了主,却要请示上级法院才能下判,这种法院 “上访”的怪事恐怕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