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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决语言壁垒与版权保护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吴义勤谈网文出海
长期以来,在中国文学“走出去”的过程中,海外对中国文学的形象都有一定的偏见。一些海外读者认为中国文学都是政治化的、意识形态化的、宣传化的。 现在我觉得AI翻译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当前,以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高速发展,为网络文学出海翻译带来创新增量。 -
观影拍照片构成所谓“盗摄”吗?我个人有不同的观点
知识产权法律,谈的是利益。某种程度上,它维护的是商业、市场的运行,保护的是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所以,它的程度是有限的。专利与版权,都是有保护期限的。那么,在考量知识产权与公众自由之间,就应该有一个权衡,不能一味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减损大众自由。况且,正如前面所言,几张图片并不损害实际利益。 -
人工智能立法加快,国家为何有如此紧迫感?丨快评
以“AI换脸”为例,“平台强制标注”的技术补丁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建议;就知识产权问题,欧盟《人工智能法》的协议要求ChatGPT披露其用于开发的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美国版权局宣布“纯AI生成内容不受版权保护”,这都是很具针对性的立法实践;而在“AI诈骗犯罪”已出现之际,如何像打击电信诈骗一样打击黑科技骗子,也是立法监管的重头戏。 (本文首发于2023年6月15日《南方周末》) -
金庸诉江南案判决争议:同人小说是否享有创作自由?
一审和二审最大的分歧,便是《此间的少年》中的人物名称、性格特征、人物关系等元素构成的人物形象是否应该落入著作权“表达”的保护范围。 人物形象是否具有可版权性,是著作权领域争议多年的问题。 “当同人作品仅使用原作中的角色名称、泛化的性格及简单的人物关系,而没有带入原作品的情节,法律就应当给予更大的创作自由。”王迁主张。 -
《谭谈交通》纠纷背后,版权保护与知识传播如何寻找平衡丨快评
如何在保护版权和推进知识传播之间寻找平衡,值得全社会深思 -
甘肃省博的“绿马”火了,文物与文创的版权分别该归谁?丨快评
古代文物不受如今的版权法保护。博物馆虽然保存着文物的原件,但也不能垄断文物的版权。而博物馆以文物为原型二次创作所形成的文创,则是一个新的作品,博物馆拥有版权。基于文物进行二次创作,只要不抄袭别人的文创作品,应该受到鼓励。 -
“X分钟看电影”影视二创合法边界在哪儿?专家称关键在“合理使用”还是“实质性替代”
影视版权保护与短视频合法二创亟需找到解决办法。 -
影视版权保护 需合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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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1.55亿短视频涉嫌侵权? 平台应承担更多版权保护责任
随着技术的迅速发展,大型互联网平台在识别和判断用户上传内容是否侵权方面也有了更大的能力。这让平台可以采取技术手段来尽可能避免用户上传侵权作品。 (本文首发于2021年2月4日《南方周末》) -
快评 | 庄羽不收郭敬明赔偿被赞,子贡赎人不拿国家补偿被批,网友和圣人差几条街?
富与贵,不仅仅是人之所欲,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动力。在版权保护的问题上也是如此。法律设置版权的初衷,本来就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经济利益,以鼓励创作。如果被侵权者拿到高额赔偿并光明正大地享有成为常态,中国版权保护可能更快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