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把脉】邹恒甫败诉,北大就赢了吗

更有公信力的判决也许应该是,责成邹恒甫就该道歉的部分道歉,而不是笼统地道歉。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郭嘉越

更有公信力的判决也许应该是,责成邹恒甫就该道歉的部分道歉,而不是笼统地道歉。

2014年8月20日,连续读到《邹恒甫因称北大淫棍太多被诉案今日宣判》和《邹恒甫被判删除“北大多淫棍”微博并向北大道歉》两篇报道。其实,这两个题目所涉案件的内容都不太准确。2012年8月21日,经济学者邹恒甫在微博上发表关于“北大淫棍”的言论,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邹恒甫侵害名誉。9月20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邹恒甫系列微博侵犯北大名誉权,判决他删除涉事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向北大赔礼道歉。

应该说,这个案件是事关名誉损害,而并非“淫棍太多”。新闻报道有责任做到准确、客观,是什么官司议题就说什么,不能为了抓眼球就随意偏离议题。

邹恒甫微博发表的内容有:“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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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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