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论文砸出法律界混战

学者批评司法个案并不鲜见,但这个事情有些特别:一位法学教授将自己代理的案子写入论文中,并批评该案判决不公。

责任编辑: 苏永通 实习生 梁嘉莹 郑丽娇

2015年6月11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参加一场司法改革对谈。 (CFP/图)

学者批评司法个案并不鲜见,但这个事情有些特别:一位法学教授将自己代理的案子写入论文中,并批评该案判决不公。

“或许,我们会在之后形成某种对学术期刊、对司法裁判的评判伦理。这有利于法治进步,也有助于法治共同体的成长。”

过去的一周,教授、法官、核心期刊,成了法学界的关键词。

2015年7月中旬,武汉大学主办、武大法学院承办的核心期刊《法学评论》,发表了本院教授孟勤国的论文《法官自由心证必须受成文法规则的约束——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820号民事裁判书研读》,以商某股权纠纷案为蓝本,对绍兴中院、浙江高院、最高法院的判决进行了激烈的批评。

8月4日,最高法院法官何帆晒出判决书照片:孟勤国实为商某案败诉方的代理人。

“孟勤国论文事件”迅速在自媒体中发酵为一桩法学公案。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乃至法学院学生纷纷分营站队,加入战团。

愤怒的论文和口水仗

最先质疑孟文的,是一位化名为preacher的法官。

8月3日,preacher在博文《法学教授的愤怒与批评法官的尺度》中指出,孟文用“摆弄证据”“荒谬至极”等形容裁判文书,用“巧言令色”“位高胆大”等评判办案法官过于情绪化,有失学术论文的严肃性。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看来,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与学术随笔、普通评论的一大区别便是表述方式的客观性、中立性,后者可以带有主观色彩,前者最好不含情绪化的表达。

虽然孟勤国本人后来声明,其论文“没有丝毫骂法官的含义,若有误解纯属巧合”,但参与论战的各方多认为孟文用词欠妥。而他们当中,言辞激烈者也大有人在。

“挺孟派”里,有人大呼教授骂法官当然可以;“倒孟派”中,则有人写下“律师其实是门门都懂门门疏松的典型,像一些人拿什么学术装门面,那其实是附庸风雅狗鼻子插蒜”。

&ldq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zero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