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侦之后,仍“事实不清”的凶杀案:无“凶手”血迹、脚印、指纹等证据描述

法院受理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机关补充证据,但检察机关在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移送法院,法院据原有证据作出了有罪判决。

发自:河南太康、浙江义乌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出狱后的谢哲海,目前在浙江一家餐馆打工。 (南方周末记者 李在磊/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11月28日《南方周末》)

法院受理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机关补充证据,但检察机关在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移送法院,法院据原有证据作出了有罪判决。

破案报告显示,办案人员对谢哲海“展开了强大的政治攻势”,他于6月7日凌晨交代了犯罪过程,但卷宗并未透露如何进行“突审”和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

谢哲海先称把衬衣埋在了“村窑西边”,办案人员按图索骥,没有挖到。之后,他又分别给出“扔河里”和“放在大营子学校”两种说法,依旧找不到。

公安侦查卷显示,作案凶器上血迹的血型为B型,但报告没有确认血迹是否来自谢哲海,谢哲海至今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血型。

出狱后,谢哲海已是一无所有。48岁的他,中等个子,皮肤黝黑、干瘦。

安顿下来,谢哲海回顾这么多年来的过往,心绪难平。陈年卷宗里,二十三年前的一桩命案,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谢哲海是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转楼乡五里庙村村民,1996年5月30日晚,与五里庙一河之隔的大营子村正在唱戏,该村22岁女青年王某回家途中被人拦截,被凶器击打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人员认定时年25岁的谢哲海有作案嫌疑。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谢哲海无期徒刑。

吊诡之处在于,判决书还注明,法院受理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机关补充证据,但检察机关在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移送法院,法院据原有证据作出了有罪判决。

“案子的确有很多疑点。”谢哲海现在的代理律师认为,当年这起案子,主要依靠口供定案,缺乏直接性的客观证据。

2018年9月19日,谢哲海刑满出狱。2019年2月,他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了申诉,被驳回。谢哲海目前正在整理材料,打算继续到最高法申诉。

“指认像智力游戏”

大营子是豫东地区一个普通的小村落。2019年11月4日,秋收季已过的村里人丁稀疏,死者王某家大门紧闭。当年这起命案震动了整个村庄,一些上了岁数的人,仍能回忆起点滴细节。

王永胜是大营子村的“赤脚”医生,凶案发生那天他没有去看戏,晚上在诊所坐了一会儿,早早熄灯就寝。

“睡着了,迷迷糊糊,半夜有人哐当敲门。”王永胜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他起床开门,看到一大帮人吵吵嚷嚷围了上来,屋檐下还躺着一个人,头上有血迹,严重昏迷。他认出伤者是王某。

“当时已经很严重。”王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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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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