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不到孩子的妈妈

“我想到一个两岁孩子和母亲就在一个城市,然而母亲想给孩子做顿饭、想帮孩子洗个澡、想给孩子说一个睡前故事,却变成了比登天还难的事情,这不就是人间悲剧吗?这不光是母亲的悲剧,也是这个孩子的悲剧。”

责任编辑:周建平

     

李萍在她志愿打理的社交网络群账号上收到了一封私信,来自甘肃省天水市的女性范彩云,信上说她的孩子出生14小时后被已分居的丈夫强行从病房带走,目前已有10天,对方要求退还彩礼费才还回孩子。她几次报警,派出所认定为家庭纠纷。

很多时候,李萍看到这些私信会产生无力感,这只是一个由境况相同的见不到孩子的妈妈们自发组成的群——她们的孩子被男方家庭抢夺、藏匿,难以相见,每个妈妈都有各自的官司要打、都有各自的苦难要咽,她们互相鼓励、为彼此发声,但很难提供实际的帮助。

可是,“14个小时”,李萍感到愤怒。她把范彩云拉入群聊,教她怎么在微博上发帖,私信请微博大V转发。群里的妈妈也帮忙转发、评论。这篇帖子2021年10月8日发出,随即引起多家媒体关注,6天后,在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调解下,孩子回到范彩云身边。

徐敏是群聊里的一位妈妈。她在孩子两岁时拿到抚养权,男方却多次抢夺孩子,最长的一次藏匿了20个月。徐敏去法院申请抚养权强制执行,一位接待人员对她说:“争什么?你还年轻,30岁,你还能生,找个人生吧。”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荆律师的团队长期关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现象,团队分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2007年至2020年10月间的749个涉及“抚养权”、“探视权”的案例,其中有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案例有95宗,占比12.68%。考虑到部分判决裁定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没有公开或法院没有将这一情况记录在内,以及没有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例,抢夺藏匿子女行为实际上要比统计数量多。

在有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案件中,男性实施的占比达63.15%,女性为36.84%。数量众多的女性,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与范彩云、徐敏相似的遭遇。从这些妈妈的困境里,可以看到她们关于生育和婚恋的想法如何形成,她们以及身边人的观念在他们的遭遇中如何发生作用。我们还能从她们应对困境的故事中,看到社会观念及相关法律的发展。

争夺抚养权

第一次看到李萍自述的人会感到些许吃惊,她在北京工作了十几年,是IT行业的软件测试工程师,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却依然对见不到孩子的境况束手无策。

李萍是“80后”,上学的时候,家里和学校严防早恋,上班后工作忙碌,平时的爱好是去奥林匹克公园跑步。她觉得单身很好,“只要有能力就可以不结婚。”她一直在外企工作到34岁,因为很多同龄的女性同事都未婚,她也不怎么着急。

34岁后,她换到一家国企,婚恋的压力立刻迫近,“国企里三十多岁的差不多都结婚了,我就显得比较异类了。”另一个现实情况是,身边的人都告诉她,过了35岁再不生小孩就是高龄产妇,她想要有一个孩子。

李萍在相亲平台上注册账号,认识了男子熊某。熊自称也是IT行业的技术工,不抽烟喝酒,无不良癖好,还与她是湖南老乡。李萍觉得熊某各方面都不错,除了有些“欲擒故纵”的作态,“你联系他,他才会联系你,不太主动关心。”

事后回头看,李萍觉得熊某是为了生孩子才跟她在一起。

熊某有一个结婚十年的前妻,因为前妻不孕而离婚。他向李萍表达过不结婚的意愿,李萍当时没多想,猜测他只是对婚姻有阴影,“前妻即使不孕,还跟前妻在一起十年,是个重情义的人。”

怀孕后,在李萍的坚持下,他们还是领证了。但熊某从未与前妻断绝联系,甚至一直共同经营一间法人为其前妻的公司,熊某既是技术员又是财务,身兼数职。李萍得知这些已经是生下孩子后的事。

2016年10月,女儿出生,李萍患上痔疮、腰椎侧弯、妊娠糖尿病等产后并发症,疼痛和焦虑还使得她母乳不足。她请求熊某照看孩子,熊某要求她给出一份确定不再继续抚养孩子的协议,被她拒绝。11月,熊某的母亲来北京帮忙照顾孩子,40天后,以“赶在元旦之前给孩子上户口可以在村里分红”为由将孩子带回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老家,再也没有带回来。

与此同时,李萍发现熊某与前妻的关系,并陷入抑郁。原公司看重绩效,她怀孕时的工资缩减不少,生产后一年的哺乳期内也得不到晋升,“生一个孩子要损失两年职场黄金时段。”然而,同事们天天在社交平台上晒娃,她连女儿的一张照片都得不到。

因为抑郁症无法工作,她于2017年4月底从公司辞职,搬进弟弟在北京的房子,由母亲和弟弟照顾。她过意不去,一度轻生,弟弟请熊某来劝导。李萍至今留着当天的录音,熊某对她说:“你不要闹,有什么事情不要让人知道,你要不想好好地活,你就悄悄地死。”

孩子没回北京,由奶奶在长沙的农村抚养。2019年3月,李萍逐渐振作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女儿。熊某得知后,向李萍提起了离婚。李萍不同意,这不是她最好的离婚“时机”——生病几年,没有工作,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她没有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2019年,李萍在熊某父母家探望女儿  图/受访者提供

此后,熊某一家不让她接近孩子。李萍找去村里,孩子的奶奶用粪水浇在她家人的车上,以示驱逐,她随即报警留证。因为长时间看不到孩子,2020年,李萍起诉离婚。在庭前调解中,法官说孩子很可能会判给男方,李萍撤诉。

2021年上半年,熊某提起离婚诉讼,在7月8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中,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判决书写到:“被告(李萍)在长沙没有购买房屋,不具有稳定的住所,且经济收入较低,需要同时兼顾工作和小孩,不利于小孩今后的学习生活。”

李萍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9月22日开庭,她还在等待审判结果。

李萍今年41岁了,很难再生育子女,另一个她坚持争取抚养权的理由是,她认为熊某没有好好照顾孩子,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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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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