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理想的贷款制度,让银行和借款者都‘置身事内’”
在实行无追索权房贷的州里,如果借款者无法归还贷款,这时法院仅支持银行或者贷款公司收回房屋,但禁止他们向借款人索取贷款余额。
我们的研究发现,实行无追索权房贷的州确实在房价上升期每年比其他州房价上涨快大概1.9%,下跌时期每年快6.4%。
一种较为理想的制度可能是在全国范围内都允许银行同时提供两种贷款,然后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合适的种类。
责任编辑:顾策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有追索权的房贷制度,但在美国,大概1/5的州是无追索权州,银行等贷款方所能追责的权益以抵押物为限。
2022年7月以来,全国多地有业主发布声明称,由于房地产项目停工或烂尾,要停止偿还房贷。
停贷业主要承受的代价很大。在中国,房贷是无限责任制,即实行有追索权条款。一旦违约,业主的房产可能会被银行强制拍卖,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贷款,银行还有权追责业主名下的其他财产。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有追索权的房贷制度,但在美国,大概1/5的州是无追索权州,银行等贷款方所能追责的权益以抵押物为限。
一篇题为“Non-Recourse Mortgage and Housing Price Boom, Bust, and Rebound”的论文考察了2000年至2013年期间无追索权房贷政策对美国住房价格动态的影响。该论文于2016年发表在期刊《Real Estate Economics》上,是一项关于有追索权与无追索权的领先研究。
该研究发现,无追索权州的住房价格变化大于有追索权州。要指出的是,无追索权房贷制度放大了房价的波动性,但也提高了市场的弹性。
有或无追索权是谁的选择?风险又由谁来承担?南方周末记者就此专访了上述论文的通讯作者、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副教授包特。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副教授包特。
类似于“房价下降险”
南方周末:当时你为什么会想到研究无追索权条款与房价的关系?
包特:这篇论文的构思时间大概是在2013年,那时正是美国次贷危机过去不久。我偶然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一些州实行无追索权房贷条款,就想起来微观经济学里著名的“道德风险”模型。
简单来说,如果人做有风险的事的时候,知道自己不会为行为负全部责任,而是在坏的结果出现时由其他人为自己兜底,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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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