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将占位汽车扔河里面临刑责:“暴戾”背后是“小事”维权难的困境丨快评

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怨气逐渐积累,久而久之,就可能化为戾气,最终爆发。用震楼器对付楼上,向楼下泼水(甚至泼粪)对付广场舞大妈,划车、放气,不一而足。更极端的,甚至可能酿成血案。但是本来是有理的维权者,一旦选择“以暴制暴”,在现行法律与司法实践中反而成为违法者,被追究责任。这种情势,令守法者、被侵权者处于困惑与两难之中:要么忍,放弃私力救济,要么诉诸私力救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福州一辆车火了:因为自家车位被占,主人反复联系不上车主,一怒之下雇了辆叉车把占位的车扔到了河里。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11月20日发布通报:扔别人车的车位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律师分析认为,车位主人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造成的损失远超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起刑点5000元,即使全额赔偿损失,恐怕仍然难逃刑事处罚。

但在网络上,这位车位主人却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与共情。不少网友认为,车主占用他人车位,还拒不挪车,侵犯别人的财产权在先,车位主人的行为虽然有些极端,但某种程度上也是被逼的,情有可原。还有网友热心地为其设计辩护策略。

从现有法律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车主私自占据他人车位,侵犯了车位主人的财产权,如果车主拒不挪车,车位主人可以采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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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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