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带资入场”:业主有了选择权,物业也有了服务意识

带资无偿投入、垫资只是形式,物业公司具有更明显的服务意识,将小区基础物业设施升级改造,作为自身服务内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而实现小区物业先期建设“风险共担”、后续物业及地产增值“收益共享”的目标,推动物业与业主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才是这一系列承诺背后物业服务理念转换的价值内核。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某小区公布了物业选聘入围结果的公告,入围的多家物业公司,除了公布各自未来物业收费标准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带资无偿投入XX万,垫资XX万,用于基础项目及升级改造;而在公共收益分成上,物业公司未来只占30%,全体业主则将享受到70%的收益。

从该小区物业选聘入围结果来看,入围的物业公司均将“带资无偿投入、垫资及公共收益分成比例”作为重点。按照这一模式,物业公司将拿出相当数量的自有资金用于小区维护运营,不仅表现出物业公司在小区维护上主动作为的诚意,也能让业委会及业主看到该企业让“小区变得更好”的决心和行动。

物业公司是小区物业服务的服务主体。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收取业主物业费,同时对物业区域内属于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商业开发,获取相关收益,从而保障公司成本投入及运转。

然而,小区往往沿袭“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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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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