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被起诉“诬告陷害罪”,为何会引起质疑? | 快评

在上级纪委没有对被举报人是否违法违纪作出调查结论之时,就认定举报人是“诬告陷害”,显然是不合适的,不仅有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观感,也有干预上级调查的嫌疑。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河北唐山一名75岁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火速逮捕并提起公诉,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极大关注。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2024年1月2日,唐山市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被迁西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罪名是马树山向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唐山市委书记邮寄举报信,举报迁西县县委书记李贵富腐败,并向迁西县委县政府、县直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干部邮寄信件,指控县委书记李贵富乱作为、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搞人事腐败,涉嫌诬告陷害罪、诽谤罪。

根据报道,2023年12月,迁西县委办公室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内容为上述指控。县委办认为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遂于12月6日向迁西县公安局书面报警。12月8日,马树山被迁西县公安局从家中带走,第二天,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理由是涉嫌诬告陷害罪。12月20日,马树山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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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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