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由 PK 科学禁区
绝对不能危害公共安全,研究机构拿的是纳税人的钱,应该为人类健康服务,而不应该是越研究越影响人类健康,不能为了某些私利而越走越远。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温海玲
南方周末专访了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行政法专家姜明安,北京律协产品质量与侵权损害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菡。他们对“瘦肉精”研究延伸出来的学术研究自由问题,进行了观点对立的解读。
如何处理公众利益与学术自由间的矛盾
南方周末:中国专家关于盐酸克伦特罗的论文后来被不法商家利用了。这就提出了问题,一方面,作为科学研究,本身应少设禁区、信息共享。但一方面,这些研究技术的公布却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之转为商业用途。您如何看待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李菡:根据国家2000年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工具或方法制造不合格产品或违禁品的,提供工具或方法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发布论文,客观上找不到他们违法的问题。因为,你没有证据说这些论文专家组的成员就是收了企业的钱,提供瘦肉精的制作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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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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