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公共利益”:人民煤矿之殇
当高速公路项目代表的公共利益与承包人的巨额经济利益碰撞,受到多方压力的地方政府“铤而走险”,站在了“公共利益”一方。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杨尚东:原审法院认定高速公路公司构成侵权,遵循的是“侵权—赔偿”逻辑,重审改判遵循的是“侵权—公共利益抗辩”逻辑。
发自:湖南株洲
责任编辑:钱昊平
垄茶高速从人民煤矿矿区穿过。(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摄)
汪尤香的生活困在了2009年:一条“突如其来”的高速公路,让她陷入一场长达16年的维权漩涡。
那一年,垄茶高速(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界化垄至茶陵段)修到了汪尤香承包的人民 煤矿矿区,东西走向的道路将整个矿区一分为二,经营状况良好的煤矿暂时停产。
她认为只要避开高速公路,重新开掘巷道,就一定能找到新的大煤层。这一找就是13年,直到2022年煤矿彻底关停,也没有找到。
路已通车十多年,各方对如何处理因煤矿停产造成的损失,一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阶段,评估公司鉴定汪尤香的实际损失为9400余万元,高速公路建设方不认可,并设法与汪尤香承包的人民煤矿签订了一份总包干3400万元的补偿协议,但也没有兑现。
诉至法院后,一审法院组织重新评估,判建设方赔偿10079.27万元及利息损失1354.33万元。被告上诉后,湖南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一审认定建设方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改判补偿233万余元。
人民煤矿是湖南省株洲市下辖的茶陵县最大的县属国有煤炭企业,横穿而过的垄茶高速是国家重点工程,处理此事的县政府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在这个三方博弈的个案中,当高速公路项目代表的公共利益与承包人的巨额经济利益碰撞,受到多方压力的地方政府最终站在了“公共利益”一方,而茶陵县曾经引以为傲的明星企业不久也“死”了。
停产
茶陵县位于湘赣两省交界处,距离省会长沙约230公里,距离江西省萍乡市约120公里。
无论从县城城区规模、人口数量还是经济水平来说,茶陵在湖南省内都不算显眼。但是,那里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
根据茶陵县政府官网信息,茶陵矿产资源丰富,已查明矿产地103处,矿(化)点60处,已发现的矿种有26种。其中,煤、铁、钨、锡、铅锌及非金属矿产中的石灰岩、花岗岩、硅石等为优势矿产,铌钽矿储量为亚洲第二,全国第一。
现年72岁的汪尤香是茶陵县潞水镇人,系当地知名的女企业家,曾任茶陵县工商联副主席、茶陵县政协委员、株洲市人大代表。
潞水镇是茶陵县的煤炭之乡,村办煤矿的传统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1989年开始,汪尤香承包了潞水镇首团村的首团煤矿,由此进入煤矿行业。
汪尤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经营管理有方,她在茶陵县煤矿行业闯出一些名堂,也因此,在茶陵县最大的县属国有煤炭企业人民煤矿无力继续运营时,“当时的县领导邀请我去搞茶陵煤矿,想办法赶紧给工人发工资。”
2000年,汪尤香承包了茶陵县人民煤矿,接手后立即进行改革,当年就实现利税100余万元,成为茶陵县纳税大户。
2007年至2009年间,根据茶陵县的要求,人民煤矿对当地的红旗煤矿、东风煤矿、湘东煤矿、晓塘煤矿等进行资源整合。
但汪尤香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的资源整合工作还没结束,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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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