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扶老人被迫自证清白:诬陷勒索好人应追究刑责

以种种虚假指控威胁做好事的人,要求赔偿3万元,远超司法解释中敲诈勒索罪2000-5000元的构罪门槛,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警方应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起“扶老人反被讹”事件引发舆论关注。9月27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的尹先生对媒体表示,9月14日他带儿子去医院看病时看到一名推车老人摔倒,好心帮老人扶车却被冤枉成肇事者,一度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找了十余天之后,尹先生终于找到了一个事发现场监控视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桃源县交警大队也对媒体证实,事发时尹先生的电动自行车与老人无接触。

尹先生对媒体表示,自己在好心扶老人之后一度面临对方“往死里逼”,老人家属“申请痕迹鉴定,口出狂言要他赔偿医药费用”,指控他“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民事变刑事”等一系列问题。如今虽然沉冤得雪,但十余天里的“精神恍惚”与提心吊胆,恐怕让尹先生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如果尹先生不是用了十几天终于找到了监控,并得以自证清白的话,恐将面临“一生被毁”的可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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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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