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明星拜年视频刷屏:防侵权,关键在平台
社交平台作为AI生成内容的主要传播载体,其责任界定是破解当前侵权乱象的关键。AI生成内容的侵权危害,核心在于公开传播带来的大范围扩散,而非生成本身。用户私下生成、欣赏不侵权,上传平台公开传播才构成侵权,这一特性决定了平台在权利保护中的核心地位。
责任编辑:李焱鑫
马年春节,社交媒体上AI生成的明星拜年视频迅速刷屏。普通公众赞叹生成式AI的强大,明星艺人却对自己的形象被随意使用生成拜年视频并大规模传播表达不满。周星驰的经纪人陈震宇就在社交媒体上发出疑问,“这些属于侵权吗?创作者可能已经借此盈利,平台是否放任不管?”
对是否侵权的问题,答案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了肖像,自然人的声音,也受到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的规定。这意味着,人脸、人声作为具有人身专有属性的人格要素,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许可不得通过AI技术深度合成、传播。
AI明星拜年视频大多未获得明星本人授权,即便以“娱乐”“拜年”为名,即便标注“AI生成”,也很可能是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并不只有明星的权利受到保护,普通人的肖像权也一样受保护,未经许可,用普通人的肖像和声音制作AI视频,同样可能侵权。而除肖像权外,有些AI视频使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片段,还可能侵犯影视作品版权方的版权。
当然,如果AI生成的此类视频,仅用于个人私下欣赏、研究,只在小范围内使用,不公开传播,属于民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不构成侵权。但这些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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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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