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不应成为假冒伪劣重灾区
唯有立法补缺、执法长牙、大主播带头担责,才能扭转“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负向激励,让直播电商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真正成为值得信赖的购物渠道。
责任编辑:辛省志
2026年9月28日,央视新闻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直播带货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时发现,一款号称“公益助农”的“一口福核桃油”,号称“原价298元,直播间仅售39元”,但其实是普通大豆油灌装冒充而来。
直播带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新闻层出不穷。知名网红“东北雨姐”直播带货的“只有红薯淀粉”的红薯粉条,经官方检测,一点红薯成分也没有,是用木薯淀粉做的;号称“香港知名品牌”的“美诚”月饼,从来没有在香港卖过;用猪肉假冒的驴肉,通过直播电商,卖了上亿元……
这些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已经违法,甚至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即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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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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