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反思专题】“案情有疑点,搞个死缓算了”

一封举报信,定了杀人罪,办案法官说“案情有疑点,搞个死缓算了”。防止冤假错案,不仅应坚守“无罪推定”等司法理念、贯彻司法独立精神、强化监督落实问责,更应置于保障人权的视角下审视。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徐丽

编者按:本期我们关注海峡两岸的两个案子:通过还原湖北一个疑案的形成过程,我们发现近几年一些冤假错案的共同根源:刑讯逼供、有罪推定;通过台湾一起冤死案,我们了解对岸以怎样的态度纠正错案,特别是在细节中如何体现“以正义的方式使正义回归”。

防止冤假错案,不仅应坚守“无罪推定”等司法理念、贯彻司法独立精神、强化监督落实问责,更应置于保障人权的视角下审视。保障公民最基本人权——生命、安全和自由,既要防止来自个人暴力的侵犯,也要阻止来自国家有组织的非法暴力。

赵克凤说起儿子徐浩,就悲从中来 (刘虎/图)

为儿子鸣冤多年的赵克凤,多年来一直在寻找儿子的高中同学张文华。1997年,张文华写下两封举报信,声称自己伙同徐浩杀了人,随后逃匿。而那封动机难测的举报信,让徐浩最终被判死缓。

后来,赵克凤多年上访才知道,寻找张文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涉嫌杀人的张文华从襄樊(现襄阳)逃到宜昌后,因多次持刀抢劫,已被判死并枪决,但冒用亲戚“唐建敏”的身份居然未被发现。真正的唐建敏,至今依旧正常生活。

无意间,震惊全国的“死囚复活”案被披露。

事实是,发生在襄樊的杀人案,最终只有徐浩为此“负责”,逃走的张文华虽因抢劫被判死,但与此案无关。

已入狱14年的徐浩,原本一直等待“同伙”张文华落网,当面对质以证清白。张文华的死,让徐浩一案成了死无对证的“遗案”。

众多法律学者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呼吁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徐浩故意杀人一案,经原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院二审及几级法院多次复查,均有明确结论。

两封举报信破案、定罪

十多年来,赵克凤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凭两封举报信,就可以定了儿子的罪?

1997年7月26日,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俊,被发现死于襄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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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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