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景】启蒙课

“枪毙人喽!枪毙人喽!”这声音传遍大街小巷,萦绕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每次枪毙人,学校都放半天假,老师组织我们集体去观看,回来还要写作文。在我们小孩子心里,那真是无限快乐的时刻。

责任编辑:朱又可

1960年出生的余华,在一篇文章里回忆说,他最初认字是从街道上的标语开始的。而我认字则是始于法院的判决布告。那是在1983年,著名的“严打”时期。大街上不时贴出大幅布告,被判处死刑的人的名字上面打着耀眼的红叉,有时一张布告上面密密麻麻全是红叉。红叉前面,往往冠以“反革命××犯”字样。八岁的我抚摸着那些墨迹未干的红叉,半认半猜后面简短的犯罪描述,心中升腾起恐怖与快感交织而成的兴奋。

那年月,最吸引人的莫过于看犯人游街、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每当这时,万人空巷,如同盛大的节日,热闹的场面只有元宵灯会可与之相比。

“枪毙人喽!枪毙人喽!”

这声音传遍大街小巷,萦绕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每次枪毙人,学校都放半天假,老师组织我们集体去观看,回来还要写作文。在我们小孩子心里,那真是无限快乐的时刻。

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挤到刑场最里面,也没有亲眼见到杀人的场面。往往是我们到了周围,行刑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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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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