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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无十日红”:青瓦台魔咒升级,尹锡悦夫妇共囚
曾高居权力之巅的尹锡悦夫妇,分处首尔南北,相继步入“铁窗生涯”。前任总统与前第一夫人双双入狱,在韩国宪政史上尚属首次。 金建希方面在法庭讯问中表示“花无十日红”,并称“如今金女士的花都已凋谢殆尽”。“花无十日红”是一句汉语古诗,引申为权力只是暂时的。 金建希在政商两届的活跃表现,是一把双刃剑。“从尹锡悦当选总统第一天起,金建希就宛如一枚巨大的‘定时炸弹’。” “尹锡悦所涉‘内乱罪’惩处远重于贪腐,量刑或将重于朴槿惠、李明博等民主化时代的前总统,逼近全斗焕、卢泰愚级别的终身监禁或长期徒刑。”王箫轲表示,“金建希所涉经济犯罪、贪腐、干预选举及权钱交易等行为,量刑亦不会轻。” -
“越南史上最大诈骗案”二审,越南女首富想“减刑免死”需凑钱退赃
越南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诈骗案一审、二审后,所有被告均获罪,越南女首富张美兰被判死刑,其夫朱立基和她的侄女张惠云分别被判入狱9年和17年。 二审过程中,法院方面表示,如果张美兰能归还所贪污资产的四分之三,将有可能获宽大处理。 -
七成农村小学音美教师不足,乡村儿童精神需求问题待解
这个男孩父亲入狱、母亲出走,由爷爷奶奶抚养。他性格叛逆,成绩在30-40分徘徊。但在学习非洲鼓三四个月后,他开始积极学习,语文成绩甚至提升到70分。 全国仅有30%的农村小学在音乐、美术教师数量上能满足教学需求,而超过70%的城市学校能满足教学需求。 -
女子冒充人民日报编辑下乡推销:行骗者的动机值得审视丨快评
这起事件也令人回想起一则旧闻。2006年10月8日的《青岛早报》曾报道了一桩奇闻:山东一名千万富翁冒着锒铛入狱的风险也要“过一把官瘾”,以“国务院××办公室主任”“前山东省××厅副厅长”等假身份四处招摇撞骗,但其目的并非钱财,“纯粹是为着这个身份、这个感觉”。此次事件中,张某尽管未能成功推销书籍骗财,但其无疑弄到了“这个身份、这个感觉”,过了“官瘾”耍了官威。 -
你竞买过“法拍房”吗?谈谈如何抑制司法拍卖腐败空间丨快评
中国的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人身刑如入狱服几年有期徒刑,目前是由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之前是公安部)来执行的;但财产刑却是由法院执行局来执行的。所以一种观点是,应该让司法部来管所有的执行,这样法院就不直接触碰财务,腐败的几率大大降低,自然享受尊崇清贵,让司法的归司法,让司法行政(执行)的归司法行政(执行)。 -
无法入狱12年
一个无法明确是否有生命危险的“证明难题”横在所有人面前,背后是无法离开医院的犯人、不愿接收的监狱和看守所、不能出具相关结论的机构。 “可能罪犯的病情没有那么严重,但是监狱和看守所都害怕人死了。”一位中部监狱系统领导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他所在的监狱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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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被强奸七次?诬告敲诈团伙终落网
犯罪团伙仅仅“在对方身上伪造抓痕”就可以成功立案并实施诬告陷害与敲诈勒索行为,这表明警方与检方应该是过于轻信了他们的“证据”,造就了八名诬告受害者,其中三人身陷囹圄。 长期以来,法律界流行一种看法:为保障真被强奸的女性敢于报案,只有男方被诬告并判刑入狱,诬告方才构成诬告陷害罪。这种看法客观上等于人为地降低了强奸案的举证标准,不符比例原则,还可能反过来形成了负向激励。本案中的三人团伙八次诬告陷害居然次次得手,跟证据标准的宽松不无关系。 -
“天地侠影”:遇到有问题的上市公司,也许我还会说出来丨不惑 2024
“以前觉得人生要追求金钱财富,经历这个事情(入狱)之后,金钱财富算什么呢?” 此前,实现财富自由一直是他的人生理想。但之后他的本金缩水,只能在澳大利亚做蓝领工作养家。 -
女子诬告强奸在新加坡被判入狱:世界性难题如何破解?丨快评
不难想见诬告者的心路历程:公开指控对方性侵或强奸,最好的结果是逼迫对方让出利益或者让自己吃到流量红利,乃至真的将对方送进监狱,至少毁掉对方的人生;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自己记错了”,以类似“认知偏差”的理由为诬告行为开脱,“可攻可守”的状态,足以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
蒙冤入狱29年获787万多元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丨快评
纠正冤假错案,不能止于翻案、赔偿,让案件查办审判过程中有责任的人员承担责任,才能彰显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