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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冤之路:“纵”与“枉”之争二十年
    在不少法律界人士和受访学者看来,回望过去20年,无论是因真凶出现、利用DNA 技术彻底洗清的冤案,还是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的疑案,抑或是徘徊在再审程序中的悬案,在这些个案中,权利保障愈发成为纠正错案、监督司法的民意共识。 张飚认为,发现并纠正冤错案的办案人员若得不到肯定,对他们自身是一种埋没,也难以激励后来者。他建议,建立案件监督激励机制,让办案人员在审查监督纠正冤错案中获得成就感。
    法治 2025-11-20 16评论
  • 服刑27年,重返人间:一个云南农民的半生挣扎
    “人的一生,命运也好,灾祸也好,都无法避免。”
    南方人物周刊 2025-11-11 26评论
  • 死不见尸的抢劫杀人案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 历经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法院均认定于建成有罪,判处其死缓。但被害人的尸体与作案工具从未出现,警方的解释是“被洪水带走了”。 那几年,他在报纸上看到聂树斌案、赵作海案等案件的报道,开始明白,现实中得以翻案的冤案,大多依靠“真凶现身”或“亡者归来”。
    法治 2025-08-20 22评论
  • “冤案平反的象征”赵作海病逝:自由、钱与不安稳的晚年
    赵作海的平反有一个偶然因素——亡者归来。他的遭遇“推进了中国命案制度的改进,不再强求‘命案必破’,理论上会减少很多冤假错案”。 11年牢狱生涯切断了赵作海的社会化过程,那笔赔偿款也没给他换来安稳。他在人前活成“冤案受害者”,在人后像一个在原地转圈的老头。
    社会 2025-05-13 25评论
  • 辽宁一冤案历时5年才平反,应调查办案人员是否渎职失职丨快评
    只有真正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让违法办案人员承担责任,付出代价,才可能避免今后类似的冤案再次发生。
    南周快评 2025-01-06 11评论
  • 真凶现身洗脱强奸罪名:制造冤案的只有隐匿无罪鉴定的警察吗?丨快评
    真凶现身,阻断了这一冤案变成铁案,但显然,冤案纠错不能建立在这样的小概率事件上,而应基于对客观证据与正义的坚守。公检法三个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做到,冤案就不会发生。理想的状态,是每一个环节各司其职,敬畏天理,慎用手中的权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南周快评 2024-08-12 12评论
  • 01:37
    “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因与相亲对象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强奸坐牢3年的河北滦南人邸某,近日拿到了57万元国家赔偿。对邸某来说,冤案终于告一段落,但同时也证明,当初的有罪判决是错误的,是冤案。 从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案一审判决看,判决书所列十多项证据,除女方的说法外,没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女方意愿的。男方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疑点,都没有被采纳。唐山市中院的再审宣布邸某无罪,充分证明当初的判决是错误的。 事实上,女性引诱男方发生性关系再以报警强奸威胁敲诈的“仙人跳”案件也不少见。日前最高检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个犯罪团伙就让团伙中的未成年女性以假装醉酒、无处可去等借口引诱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再敲诈勒索。该团伙在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手段作案8起,其中4起共敲诈勒索23.7万元,实际获赃款8.7万元,还有3人被错误立案后拘留、逮捕。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回到邸某案,相关部门应该追查公检法三个环节中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办了错案,用纳税人的钱赔偿冤案受害人就了结,责任人却不用负任何责任,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就失去了意义。
    热点 2024-04-09
  • 冤案平反、村BA爆火,南周记者李在磊讲述新闻报道台前幕后
    热点 2024-03-29 3评论
  • 许金龙:冤案平反之后的烦恼丨不惑 2024
    “我的40岁生日是在狱中度过的,我对这一年并没有特殊的记忆,甚至不记得有‘四十不惑’这个说法。” 出狱之后他很快遇到更加棘手的问题:救命之恩,报到什么程度才能算报完?
    法治 2024-01-05 4评论
  • 刘长:从南周记者到刑辩律师,接力推动冤案平反丨不惑 2024
    我总是告诉自己,写作才是终身志业,所谓“活着为了讲述”。 帮助李锦莲的老人们,秉持着“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知识分子传统。刘长相信,无论做记者还是律师,都在继承这一传统。
    社会 2024-01-03 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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