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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怒喷西贝:预制菜不是洪水猛兽,但消费者应有知情权
预制菜不是洪水猛兽,不必一概拒绝。但消费者到餐厅消费,餐厅如果使用了预制菜,应该明确注明,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自行选择。这是六部委发布的预制菜文件里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的,也是商业伦理的基本要求。 -
消费时代的知识网红:市场规律、商业逻辑与学术伦理
尽管专家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公众仍然应该认识到两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即在人类社会的知识总量不断膨胀、专业不断细分的时代,专家学者的可替代性不是越来越高,而是越来越低。 -
好的ESG评级应具备预测未来的功能|解码中国ESG评级
评级是一种信息源,帮助我们找出最合适对象,匹配相应的资源。好的ESG评级应该具备预测性,使人们看到企业未来某方面的真实表现。 -
“字节跳动”摊上大事:尊重用户隐私是基本商业伦理
我的手机摄像头/音频组件/后台程序、实体眼镜店里的安监系统、我的电脑及其屏保程序、QQ、微信、微博,与淘宝、天猫等商家有啥关系?谁授权他们恣意闯入我的生活、获取本人信息?不同平台之间是怎样的商业利益关系?这不是“多大点事”,而是我们被恣意侵犯惯了,已经麻木不仁。 -
要创新,也要规范丨一周科创要闻
编者按:利用葡萄糖可制造出生物燃料,超硬非晶碳材料研制成功,生物计算在药物和疫苗研发领域落地,人类首次发射航天器撞击小行星……人类的科技突破不断。 广东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北京开启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及实施细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规范也是发展的必经之路。 -
安全责任缺失引发重大事故,商业伦理需慎重思考和践行
9月的警示事件中,守法合规问题依然突出,安全与健康事件有所减少,但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在商业伦理和责任治理领域,发生了不少引起社会争议和关注的事件。在愈发不确定的环境中,企业需要审慎思考与社会的关系,察觉、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待,才能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不掉队。 -
律师是一门职业,首先应该讲委托责任与职业伦理
服务者应当向服务对象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双方是一种价值交换关系,交换来的应该是“利益”,而不能是“不利益”。这是一种基础的关系,其他关系都是从这一关系中派生出来的。因此,林某某律师向自己的当事人作出“不利益”的行为,起码是违背一般商业伦理的,因为当事人花钱消不了灾,还可能增加灾害,这也太悖理了。 -
光靠死刑吓不住“食品恐怖主义”
目前食品安全的“恐怖袭击”手段堪称无所不用其极,老鼠、狐狸、水貂之辈,含剧毒涕灭威的“神农丹”以及毒姜之流,不就分明对应生化武器、兽体炸弹以及植物炸弹吗?这样的“食品恐怖袭击”,源自一个监管失灵、交易机制病态,商业伦理稀缺、唯利是图的畸形市场。多祭出几个死刑,固然增加了一点点食品犯罪的风险,但如果日常监管只是走走过场,这场战争恐怕并无胜算。 -
魂商
人有魂而商有道。一个人活着需要一些精神的支撑和洗礼,有些来自信仰,有些来自社会道德、组织伦理。按照商业的规则,如果把“上帝”看成是一个商品 的话,现在做灵魂生意的人越来越多了,市场对精神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了。 -
【3·15特刊】“辉瑞”试药者之死
每年中国有数十万人在做着新药临床试验。尽管对试药者健康的考虑早被奉为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然而在中国,这依旧是一个科学、伦理、商业利益和人情交织的复杂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