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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岚:《红楼梦》中的女性悲剧 | N-TALK文学之夜
法律文化学者、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柯岚以中国法制史为切入点,重新解读了《红楼梦》中女性群像的悲剧意义。她将清代司法实践中对女性生命和意志的系统性漠视,与小说中频繁出现的女性命运相互对照,指出《红楼梦》除了家族兴衰、才子佳人的主题之外,实则是一部深刻书写女性群体命运的时代之书,通过秦可卿、尤二姐、尤三姐、贾迎春等人物,揭示了清代女性以死求公道的结构性困境。柯岚认为,曹雪芹以文学之力记录并尊重这些被历史湮没的生命,使这部作品成为中国古典文学中最具启蒙意义的文本之一。 -
求解刑案再审启动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刑诉法修改时应该明确规定,刑事再审一般由上一级法院来再审,民诉就是这么规定的,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的10倍以上,如此大量案件尚可以做到由上一级法院再审,刑事案件只有民事案件的1/10,为什么不能够由上级法院来再审呢? -
刑诉法四修:强制措施如何进行结构性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诉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强制措施是刑诉法修改的焦点、难点、争点,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修改的方向性问题:强制措施是公权力主导的措施,还是要更注重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
包子铺老板、黑神话CEO:一场面向非公经济人士的高规格表彰
在首届全国性的表彰结束后,第二、三、四次全国性表彰分别于2006年、2009年、2014年举行,亦无规律。但从第四届开始,该表彰被纳入国家表彰奖励体系,明确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 “个体工商户的作用,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但在实践中,大家对个体工商户的重视程度有限,“表彰也不够”。 -
家庭成员“扩容”:意在惩治家暴,无关财产分配
并非所有婚前同居者都会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不论是牟林翰案还是马某某案,案例介绍中都提到双方有谈婚论嫁的准备。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国何:按照民法典,完成结婚登记才算是确立婚姻关系。 而刑法认定重婚罪的一般情形,是某人结婚后,又和另一人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反家庭暴法对“家庭成员”的界定,已超出民法典所规定的范畴。如果刑法对虐待罪犯罪主体的解释不作出更新,就会出现对受害者保护不足。 -
越来越挤的律师之路
从2018年至2024年,全国执业律师数量从2018年的42.3万人增至83万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律师数量的快速扩张正带来“诉讼爆炸”,应通过严格控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录取规模的方式,实现律师队伍的合理增长与结构优化。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目前我国每万人仅拥有约5.76名律师,而在2024年,美国每万人拥有的律师数量约为40名,“我国的律师人数不是多了,而是远远不够”。 -
同案不同办:“刑辩天团会战中原”
被称为“刑辩天团”的律师团队里,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知名刑辩律师朱明勇等人。 王某被诈骗案侦查阶段,北京、山东青岛、安徽合肥等地亦有莎蔓莉莎分店员工接受调查,但结果各不相同,或不立案,或立案后撤案,或被取保候审。 -
“黑历史”封存入法,违法前科有限查询
二审稿只提出,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三审稿则将封存范围从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扩大到所有人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如果仅因一次治安违法,行为人就要终身背负违法的标签,“很难让一个人受到公正的对待”。 -
“耽美”的罪与罚:情色文学作者获刑背后的平衡难题
与“绩溪海棠案”相比,2025年“兰州海棠案”中涉案作者在牟利数额上明显减少。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社会治理面对的几乎永远是价值间的冲突。在保护某种价值的同时,必然会压制另一种价值。这要求我们在具体个案中,尽可能去寻找一种兼顾平衡的治理方案。” 福建省三明中院的郑建昆发表于《人民司法》的一篇文章,通过分析2013年到2018年底全国法院审结的241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他发现司法实践对该罪罪犯量刑处罚较轻。 -
患精神疾病能否认定工伤?39份判决书里的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施婧葳:在精神类疾患工伤认定中宜采取“相当因果关系”标准,即不苛求精神疾病发病和工作之间的必然联系,只要求判明原因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 有人担心,精神障碍的边界过于开放,其治疗手段有限、治愈标准模糊,如此均是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海明认为,这更多是一个实践尺度的把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