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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迎二审,收到18万余条意见
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将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案件,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侵害众多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领域案件纳入公益诉讼范围。 -
避免“人人有责、无人负责”,人工智能立法应守住三条线 | 法眼
如果说伦理价值线标定了人工智能向上的方向,法律责任线厘定了权责的分配,那么安全发展线则构筑了不可逾越的向下边界,明确回答人工智能“不能做什么”。 若不在立法上对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范围进行清晰切割,那么人工智能侵权事件一旦发生,必然陷入“人人有责、无人负责”的混沌困局。 应设立跨学科的伦理价值审查委员会,将哲学、社会学、法学与科技专家共同纳入立法与治理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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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狗獾安家、为蝴蝶立法…2026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我国推出10项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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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立法监管,需要有“小步快跑”的迭代思路
很多新事物出现之后需要沉淀一段时间,比如10年的周期,跨度才会显现。大家对问题有了深切的感知,而且没有很强的技术背景,这种情况下出台一个法律,哪怕是带牙齿的法律,大家也不反对。但是人工智能发展速度太快,在这种时候,如果着急立法,一个是可能跟不上节奏,一个是可能效果会有限。 -
电商平台售卖“毒品前体”:堵住化学品监管漏洞
从电商平台到主管部门都应关注包括普通化学品在内的所有化学品的潜在风险,加强售卖与使用环节的监管,堵住各个环节的安全漏洞,排查相关立法与执法的不到之处,不让这些危险的化学品为祸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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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能教孩子,但也能害孩子!”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有忠告
“如果AI给我们的信息是不对的话,它可以把孩子带偏。” “好像海外的案例一样,孩子们被它带得出门去轻生,跳楼走了。” -
“我们没办法回到没有AI的时代”:能否分级管理风险?
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必须加快对AI的专门立法,建立伦理审查与算法备案制度,推行“以AI治AI”的智能防御体系等建议。 如果平台需要承担的责任过多过重,就很难有动力和余力来创新。如果放松对平台的监管,平台也会放宽对用户的内容审核。 -
全国人大代表吴少玉:“督促监护令”应该拥有更锋利的“牙齿”
建议通过立法,确立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督促监护令”的监护人,可依法适用包括强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训诫并罚款、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在内的阶梯式法律后果,并将严重情形作为申请司法干预撤销监护权的重要依据。 -
我国第二部“法典”表决通过,家门口的环境困扰“有救了”
让生态环境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将环境法法典化,是一代环境法学者共同的追求。从正式启动到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用时不到三年,但酝酿超过二十年。 “如果说民法典是‘市民社会的百科全书’,生态环境法典就是‘生态文明社会的百科全书’,为生态环境行为提供了全方位的行为准则。” -
司法部部长贺荣:今年将通过政府立法着力解决“内卷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