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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上班“摸鱼”被领导辱骂,法院判侵犯人格权
2023年6月18日,刘某还在微信群中对万伊健说,“最适合你的工作可能是去坟场念悼念词”。 “如果私下场合骂,因为没有在公众场合,没有其他人知道,就不构成名誉侵权。但是辱骂行为本身是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适用一般人格权去保护。” -
“厦门生祠”事件:如何维护数字空间人格权?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1月24日《南方周末》) -
快评|居民使用震楼器5年邻居不得安生,邻里关系如何拯救?
从法律上说,每个人都享有家宅安宁的权利。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应该相互提供便利。民法典人格权编,也将“个人生活安宁”纳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但这些法律规范,要在现实中得到应有,并不容易。 -
民法典立法历程:66年起踣 4度搁浅
“有不同声音不可怕,最重要的是找到中国人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 婚姻家庭编即使只是在某一处稍作改动,都会收到成千上万条意见。相比之下,此次修改超过300处的合同编,收集到的意见是最少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如果在编纂过程中,大家在人格权是否单列入编等立法技术层面少耗费点精力,而更多地关注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问题,或许会更加理想。” -
该赋予逝者家属“器官捐献决定权”吗?
2019年8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时,草案三审稿中一条新增内容引发大量讨论:“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多位委员认为,是否将这个内容上升为法律要慎重研究。此前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对器官捐献的个人自主决定权作出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和人体器官、遗体”。生前未反对捐献遗体,死后可以由近亲属共同决定吗?值得一辩。 -
对人类基因编辑应尽快立法
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这将是中国首次在法律的层级上对人体基因、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作出规定,意义重大。不过,仅仅民法的规定还不够,应该尽快制定刑事法律对违法者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