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新闻学院副院长学术不端被免职近期学术不端行为盘点

高等学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新华社报道,7月6日,郑州大学做出决定,对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贾士秋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免去其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职务,解除教授聘任。

近期,有人在网上发表博文称,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贾士秋在2006年正教授职称评定中所提交的学术著作有造假嫌疑,并指出其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中有诸多疑点。

随后,郑州大学成立了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贾士秋在申报教授职称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2009年3月发布的《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郑州大学经研究,决定免去贾士秋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职务,解除教授聘任。

今年3月15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上,严厉批评了学术不端行为。周济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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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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