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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冒充驴肉,一审被判无期:“伪”和“劣”背后的争议问题
有法律学者认为,用鸡肉、猪肉、鸭肉冒充的牛肉干不属于该罪意义上的伪劣产品。但这种观点就会带来一个矛盾:用其他便宜肉品替代不构成犯罪,而用低品质同类肉品替代反而构成犯罪。显然不可能如此割裂地看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
猪肉冒充驴肉卖出上亿元,山东商人一审被判无期
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月18日,山东东阿商人孙圣魁,销售假冒驴肉制品超过1.05亿元,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在实务中,商贩用廉价肉类替代昂贵肉类而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例层出不穷。而在一众肉类造假案件中,孙圣魁的“假驴肉”涉案金额之高,实属罕见。但法学界对于这一罪名的定罪与量刑标准,始终存在争议。 -
不锈钢餐具“冒名顶替”进厨房:价格高一倍,材质降一级
在大多数消费者眼中,只要认准有304、316等牌号标识的产品,就可以买到安全的不锈钢餐具。但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201不锈钢冒充304不锈钢,304不锈钢冒充316不锈钢等情况被大量测出。 监管部门在抽查时,往往以迁移量是否达标,而非牌号是否属实为关注重点。但仅凭迁移试验结果,无法反推不锈钢牌号,这也给了一些厂商造假的底气。 -
“指鸭为鹅”涉嫌犯罪,不容轻轻放下
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即构成犯罪,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冒充“大厂离职员工”引流卖课,法院判赔5万并刊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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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余某翔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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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假院士阮某平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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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官方账号、歪曲解读军史……一批违法违规涉军自媒体账号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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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信息、冒充女性求职、编造低俗虚假内容,尹某杰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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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多名毕业生被假冒国企招聘骗8000多万元!哪些伎俩需警惕?
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还有不错的福利待遇,是很多高校毕业生期待的事。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毕业生及其家长急切的心理,趁机设计圈套,以“找工作”的名义实施诈骗。 甘肃兰州警方日前破获了一起虚构、冒充央企国企和党政事业单位对大学毕业生实施就业诈骗的特大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8000多万元,被骗的学生超过400名。 犯罪分子到底用了什么样的招数,让这些学生和家长落入了骗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