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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教师粗暴殴打学生:应关注中小学教育的深层次问题 | 快评
此次教师殴打学生的事件并不是一个涉事教师行为败坏的孤立事件,而是反映了当下中小学教学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教育部门应从制度建设上多管齐下,一方面加强入职资格审查、防止涉事教师这样不适格的人进入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与完善惩戒规则,改变师生之间“上下位关系”的文化,还给孩子一片健康成长的开阔天地。 -
一次“地铁被诬偷拍”事件,何以酿成半个月网络审判
四川大学通告称:张某存在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考虑到张某已经公开道歉,且取得对方谅解,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给予张某留校察看处分,以及留党察看处分。 “我们看到的是水面上的一座冰山,以为这是山的全部,其实下面暗流涌动,真正能够左右这个冰山移动方向的,是下面那些我们看不见的部分。” 唐映红形容,这种对张某层层加码的信息披露,是在按照公众意愿塑造“完美加害者”。“真相是什么不重要,如果说谣言有100万的阅读量,辟谣最多只有1000的阅读量。” “在‘流量为王’的发展形势下,网络流量成了很多人的价值标尺、利益之源。当一起网络事件成为全民热点之后,很多人会借此炒作,导致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
施行五个月,案例集中三领域:家庭教育促进法处罚了家长,然后呢?
推进家庭教育不单单是法律上的惩戒,“你再处罚家长,家长还是不懂,那还能怎么处罚呢?” 为何教育令会比较集中地出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离婚纠纷、抚养权变更的案件中? 储朝晖指出,筹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超越了法院的职能范围,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更应该从中小学、妇联、社区等方面发力。 (本文首发于2022年5月19日《南方周末》) -
事关家庭教育惩戒权?前妻指控家暴女儿,李阳诉其网络侵权
Kim曾表示原谅李阳,“不想永远做家暴的发言人”。但在网上指控李阳殴打女儿并被起诉后,她发文称,这是家暴中的“高压控管”。“施虐者不能接受他们的受害者有自己的独立生活,所以行恶意诉讼以试图控制他们以前的受害者。” 李阳否认对女儿实施暴力行为,称只是在教育女儿时发生激烈的言语争执。他表示,希望通过起诉前妻网络侵权,看看“家庭教育惩戒权”未来能否明确下来。“棍棒底下出孝子,在中国就算揍了孩子,也是应该的。哪家不揍孩子。” -
“家事变国事”: 首份家庭教育令发出,“依法带娃”照进现实
彭星已有12年工作经验,但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让孩子从七岁半开始独自生活的情况,摆在她面前的问题是:“该如何保护这个案件里的孩子?” 部分自觉对孩子疏于管教的家长,甚至流露出触犯法律的担忧:下一个收到“教育令”的,会不会是自己? “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第一稿到出台,很多惩戒性的措施已经做了淡化。但我们也希望通过‘教育令’‘指导令’让家长意识到,如果家庭教育没做好,国家是要管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月13日《南方周末》) -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在学校这一领地, 不能把孩子置于危险境地”
让刘江昱感到羞愧的是,伤害学生最深的那句话,甚至不是出自欺凌的“施暴者”,而是处理欺凌问题的老师。 鲜为人知的是,教育惩戒权规则原本也是规定的一部分,但考虑2019年各类社会争议事件集中爆发,相关内容被单列出来优先发布。 规定的起草缘起于“一号检察建议”,这是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导火索”是2018年终审的某乡村小学班主任齐某性侵幼女案件。 (本文首发于2021年4月22日《南方周末》) -
快评|教育惩戒规则给老师撑腰,但别指望一个规则解决所有问题
家长、社会需要认识到,适当的惩戒对于学生健康成长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学生受到一点惩戒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而学校、教师也要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即使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也要针对不同的心理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而不是有了惩戒规则,就简单地照本宣科执行,而不顾教育效果。 -
独家解密首部教育惩戒规则制定过程:体育不再作为惩戒方式,家长也不必陪读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最后的落点是教育行为,是斟酌良久的。为了强调无论轻的、重的、什么形式的惩戒,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 从征求意见稿到《规则》,最大的变化在于文件名称的改变,名称中去掉了“教师”二字。 管华认为,《规则》出台后,面临最大的实际问题在于,仍然会存在社会误解。 -
马伊琍发文谈幼儿性教育:从父母嘴里得到真实答案才是最好的教育
4月16日,马伊琍在微博发长文,谈孩子性教育问题。她表示,在呼吁司法加大力度惩戒儿童性犯罪及学校加强性教育的同时,还需要加强父母对孩子早期性教育的启蒙。 -
“惩戒”治标不治本:与孩子平等相待,让教育更有温度
如果深入了解,会发现每位所谓的问题学生背后都有故事,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问题可能都会有源头,叛逆、吵闹、不遵守规则之下,往往隐藏着家庭、社会或学校教育中缺失的某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