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生举报男童疑遭生父虐待:强制报告制度要真正“强制”起来
强制报告制度应真正“强制”“刚性”起来,让应当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负起责任来,追究应报不报者的法律责任,倒逼他们行动起来。普通人对身边发生的疑似侵害儿童事件,也应及时报告与检举,筑成一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之网。 -
上海交警被指“暴力执法”:应避免因执法导致更大安全风险
公安部的交警执法规范文件规定,交警执法时,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这些规定,对于机动车适用,对于非机动车也同样应该适用。 -
成都交警整治“龟速车”:像治理超速一样治理龟速
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司机群体中形成“低速行车危害大”“低速行车也违法”的新共识。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细化相关处罚标准,尤其对于因为看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导致的龟速,要严肃处罚。对于前车龟速导致追尾事故的,要追究“龟速车”司机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一律推给“后车”。 -
为自动驾驶做好万全准备
自动驾驶是汽车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甚至已成为国家技术实力的竞争赛场。目前中国不少城市都在试点L4级无人驾驶出租车,只是限于成本等原因,尚未全面推广。而技术的进步是飞快的。很可能不久后,就有车企能够以较低成本在量产车上实现L3级甚至更高等级的自驾功能。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有必要为此做好准备。 -
“岳云鹏私生女”事件真相大白:造谣诽谤者应受刑事处罚
降低造谣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门槛,只要被害人提出诉求就应转为公诉,由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如此方能严厉打击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行为,捍卫被害人的利益,震慑心怀不轨的潜在犯罪者。 -
北京地铁广告被吐槽“视觉污染”?公共表达不应被轻易绑架
公共场所的广告,公众当然可以评论,但如果仅以个人好恶,就要求有关方面撤销广告,并不可取。 -
打通消费堵点,全面扩大内需
在大力提振消费的同时,也仍然存在不少消费障碍。比如,有的城市以治理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为由限制汽车的消费,市民买车上牌要摇号,或者要花高价竞拍一张铁皮。 -
三河禁用红蓝黑招牌事件:“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不该是终点
这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商铺招牌禁用红蓝黑的真实动机究竟是什么,还有待更多真相被发掘。而这次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被免职也是一个大大的警示,那些时不时还想着瞎折腾胡折腾的地方官员,要对照对照了。 -
“被精神病”再成舆论焦点:强制送诊住院必须严守法定程序
两起事件的真相仍然有待调查与公布,关键在于强制送诊、强制住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是否符合专业标准。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并向社会大众公布真相。而在呼吁恪守职业伦理与法定程序之外,公检法机关还应对查实的“被精神病”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如此方可以法律的威慑力来压住人性之恶,保障正常人与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
商户招牌禁用“红黑蓝”三色?政府要克制什么都要“管一管”的冲动
改善营商环境,政府不做什么比做什么更加重要。政府需要克制自己什么都要“管一管”的冲动,不做法无授权之事,不去过分“指导”“规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放手让企业家发挥自身的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