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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耳环事件”:回应质疑,提升透明度是根本
网民之所以揪着黄杨一事不放,不是因为对演员、对明星有偏见,而是源于对慈善事业不透明、善款可能被贪腐的担心。因此,治本之策,是提高慈善事业的透明度,从根本上消除公众担忧的来源。 -
造谣海口虐猫者被行拘:网络谣言冲击社会秩序应严惩
事件真相出来之后,网暴者转头就走,失责的猫主人沉默隐身,赚到流量的网络平台与大V置身事外,而唯有被网暴乃至被线下攻击的无辜车主承受了所有伤害。事件演化至今,当事人所在餐厅的声誉损失、财产损失谁来负责?当事人因此蒙受的心理伤害与个人隐私泄露的侵权损失,谁来补偿? -
完善证券集体诉讼,保护投资者利益
构建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力量,允许更多机构作为特别代表人参与证券纠纷特别代表诉讼,增强投资者保护的力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
严惩无人机偷拍,保护公众安全感
面对愈演愈烈的“无人机偷拍”,执法部门应该更加重视其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更积极查处疑似无人机偷拍事件,对查实的偷拍者,予以严惩,以事后重罚来形成事前威慑。 -
学历造假骗取升学就业,当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应严厉打击伪造学位证书,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法机关也有必要修改刑法,将伪造毕业证书也定为犯罪。如此可让伪造学历学位者受到严惩,而不只是撤销学历学位、收回应聘职位而已,可以进一步威慑心怀侥幸之人,捍卫社会诚信体系,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与学术声誉。 -
个人破产需防道德风险
个人破产,不能成为恶意逃废债务的途径。有些人借了一大笔钱后挥霍一空,甚至藏匿转移资产,有些人收入并不算太低,债务也不算太多,却想靠个人破产免除债务,维持个人更高的生活水准。如果允许这些人破产,会鼓励更多人借债、逃债,形成巨大的道德风险。 -
杜绝天价采购,不可“叫停”了之
过高的采购价格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要求,值得商榷,遑论其间可能出现的“萝卜招标”乃至利益输送的腐败疑云。而一些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选对的”,如此虚耗公帑有违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与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也背离政府采购的初衷。 -
院长父亲捧出“学术新星”:“科研世家”岂能联名打造?
智力可能遗传,学识也可以通过家教等方式代际传承,但学术资源决不能以“世袭”“庇荫”的方式代际传承。 当下“学二代”逐渐将传承的东西从知识与智力,变成了荣誉、奖金、录取资格等名利。而为了获得附着其上的包括科研经费、教职等实打实的利益,哪怕是资质平庸或是无意于学的“学二代”也可以凭借父辈的庇荫而上位,乃至直接挂名抄袭,这是对学术诚信与学术伦理的嘲讽。 -
行人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离”?法律不应强人所难
“法不强人所难。”这句法谚蕴含的精神是,法律不应该强加给人过高的注意义务,法律不应强求任何人对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过错责任。 -
学生网购演出服之后集体退货:滥用退货权推高交易成本
面对屡屡出现的“退货欺诈”行为,规则的完善更为重要。与其让交易成本提高、所有人尤其是高素质交易方受害,倒不如完善立法与修订规则,做到商家与消费者的权责对等,避免过度偏袒交易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