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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非典型错案,更需制度托举 | 法眼
在“真凶再现”“亡者归来”等典型错案的纠正中,不需要太多专业判断,也无需承担什么压力,只需顺应显而易见的事实。这种纠错,是常识胜利,不是制度胜利。 应以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为契机,建构起源头预防、权力制约、权利保障、再审救济的全过程治理体系。 -
携两子自杀,“没死成”的母亲改判死缓
山东省高院:孙乐姝犯罪动机并非特别恶劣,且能认罪悔罪,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孙乐姝故意杀害自己两个未成年女儿,情节严重,依法对其限制减刑。 -
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37款移动应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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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数量2025年较2012年峰值下降7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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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公安机关侦办危害鸟类案件3562起
2025年8—12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9705起。其中,危害鸟类案件3562起。 -
两次被留置,原副市长一审获刑11年
“一共三起指控,涉及两起挪用公款,一起滥用职权。”郭柏春的辩护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最终法院支持了4600万元不属于挪用公款的辩护意见,其余均驳回了。 -
认罪认罚:“折扣”不能击穿正义底线 | 法眼
我国认罪认罚制度目前尚未在罪名轻重上建立足够清晰的“限幅”标准。宁德案不应仅作为一个司法个案被围观,更应成为推动认罪认罚制度精细化改革的契机。 -
赢在18岁之后:一起骚扰案被重新看见
她当时还未成年,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等过了18岁,晴枫终于能以原告的身份,站上行政诉讼的法庭,并赢得法院的支持。 法官寄语:本案对公安机关和所有执法者,都是一个重要提示,面对未成年人,应在执法中注入更多的细心、耐心与同理心。 -
法律部门再调整,从“法”到“典”带来契机 | 法眼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以及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构成。生态环境法律部门形成后,法律部门增至8个。 在生态环境法部门出现之前,中国所有法律部门都已形成较大规模,不少部门由于吸纳了太多与本部门基本法律关联不大的法律,导致部门法间的归类重叠、交叉,界限模糊。 -
起诉离婚有困难?两高:家暴受害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支持